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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體與行為研究倫理治理中心

一般公告

  • 更新日期:111-10-14
  • 發布單位:人體與行為研究倫理治理中心
【重要】111年11月15日起本校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因應整合之重大變更
校內兩個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的重大改變

一、

校內兩個審查會名稱統一訂為「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「審查會」),英文名稱訂為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,陽明校區為審查會A.、交大校區則為審查會B.(英文簡稱IRB A.及IRB B.)。

二、

由「人體與行為研究倫理治理中心」統一收案

三、

統一一份標準作業程序SOP,並使用同一套線上審查系統(111年11月15日啟用)

四、

關於教育訓練

(一)

時數採認:計畫主持人及共(協)同主持人,需具備兩年內6小時倫理相關訓練課(學生論文研究案,該學生亦同);其他成員若為實際取得知情同意人,需具備兩年內4小時倫理相關訓練課。

(二)

線上訓練時數採計方式:自該次訓練證明取得日期起兩年內得抵充實體課程,第一次可採認全線上課程時數,第二次起線上課程最高採認三小時,不限次數。

五、

關於審查

(一)

學生論文之倫理審查案須由學生的指導教授擔任計畫主持人。

(二)

計畫核准執行期限至多一年。

(三)

審查意見回覆以10個工作天為限,

(四)

計畫若因需要而展延,得於同意證明書有效日前六星期內提出。

(五)

若研究執行時發生偏離/嚴重不良/非預期事件,計畫主持人必須將前述事件於獲知日起7日內通報各審查會,並在獲知日起15日內提供詳細書面資料,亦需於結案報告內說明。

(六)

依人體研究法規定,機構對於所屬人員的人體研究計畫有監督、管理、查核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的責任,因此只要涉及人體研究之研究案,計畫主持人除送收案機構審查外,亦須送本校「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」審查。得以簡易審查方式辦理。

六、

關於審查系統(111年11月15日啟用)

(一)

具系統帳號者均可建立案件,但需由「計畫主持人」送出申請

(二)

所有案件相關人員皆需具有系統帳號,因案件申請相關資訊需於系統上設定。

(三)

校內人員帳號設定為員工編號、學生帳號設定為學號。

(四)

案件申請表單全面更新內容,於系統填選方式輸入;部分附件則以PDF檔案方式上傳。

(五)

案件審查和展延/變更/追蹤/結案所有流程,皆於審查系統進行申請與提交。

七、

關於收費標準(111年11月15日適用;適用日前皆依各審查會原收費標準)
各審查會原收費標準
案件類別 校內人員 校外人員
免審審查 2,000元
(減免後為600元)
2,500元
簡易審查 5,000元
(減免後為1500元)
16,000元
一般審查 5,000元 18,000元
變更審查 1,000元
(減免後為500元)
每案首次變更免費 
112.06.01起不收費
 
2,500元

【備註】除一般審查案件外,未獲任何機構或廠商資助之研究案,得以公文簽核方式,送「人體與行為研究倫理治理中心」申請減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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